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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法院编纂50年院志丰富法院精神文化宝库
发布时间:2013-12-24 10:27:40
本网讯(通讯员 王建厦)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人民法院充分尊重历史,传承法院精神文化,广泛深入地搜集、挖掘、提炼、整理,近50年(1954年-2013年)本院发展情况,顺利完成了五十年院志编写任务,进一步丰富了法院的精神文化宝库。 编纂法院志是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目前工作的一件大事,为了使院志编纂工作顺利开展,该院根据昌中法明传(2013)124号明传通知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院志编写工作方案,院党组将此项工作摆到重要日程,成立了院志编纂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合理地进行搜索、整理、编写阶段划分,并进行人员分工,明确了责任科室、责任人、完成时限。 在工作中,编志小组成员认真学习贯彻好院党组的决议及院领导的指示精神,学习有关编志知识,虚心向有关部门和兄弟法院学习请教,听取各方面的建议和意见,丰富提高自身素养及写作技能,能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实事求是的思想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积极投入到编志工作中去。院志的编纂与法院每个干警的工作、生活、学习密切相关,各庭室、科、队都积极行动起来,人人建言献策,参与、配合、支持院志编纂工作。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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