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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补偿问题借故侮辱殴打高铁工人获徒刑
发布时间:2014-01-15 11:03:03
本网讯(况任成) 阳朔一男子因补偿问题与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广铁路工程指挥部第六项目部一直有积怨,并多次进行阻工。该男子借故为难其高铁工人,并对该工人进行侮辱、恐吓及殴打。近日,广西阳朔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振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被告人李振祥与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广铁路工程指挥部第六项目部(简称“第六项目部”)因补偿问题一直有积怨,并多次进行阻工。2013年8月18日8时许,被告人李振祥以被害人翁国平盗砍其桂花树为由,与其父亲李才武持镰刀将被害人强行从第六项目部工棚带到兴坪镇思的村委楼前,并令被害人双手举一个棍子在头顶,赤脚蹲在地上,对其进行侮辱、恐吓及殴打,并强行逼迫被害人喝自来水,至公安局民警到场后方得以离开。 事后,被害人因害怕而被迫辞职返回老家,不敢再到第六项目部工地上班。因受惊吓,其余第六项目部的工人均不敢再去施工,直至被告人被抓获后,工程才得以复工,造成第六项目部的重点工程停工四天,工期延误。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振祥采取殴打、侮辱等形式恐吓他人,给他人工作、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罪名成立,应予惩处。被告人具有持械及致人轻微伤的情节,均可酌情从重处罚;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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