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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吾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速决“讨薪”难题
发布时间:2014-01-09 14:41:07
本网讯(王善妹) “伊吾法院这么快就让我拿到了钱回家过年,使农民工维权路上看到了法律的威严。”黄某拿到现金支票的瞬间,长嘘一口气,泪水在眼圈里打转,不停地说着谢谢。黄某半年的讨薪路终于走到了尽头。 2013年1月6日,新疆伊吾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了此案,得知是农民工讨工资的案子,执行局局长格外的重视,拿到案子后立即申请车辆到被执行人吴某的住所地执行,在途中便一直电话联系吴某,在其工地早已放假无人,手机又一直无人接听的情况下,执行局工作人员没有放弃,经过辗转找到了吴某的父亲老吴,通过与老吴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交谈,老吴同意将案款支付,并于当日打款到我院账户,我院查到案款到帐后立即通知申请人黄某领取案款。 黄某领取案款后,激动地说,早知道法律这么有权威,应该早到法院来,也不至于走那么多弯路。 一些农民工由于法律意识薄弱,采取“跳楼”、“堵路”、“行凶”等极端的讨薪行为,不仅破坏了社会安定、伤害了他人,也为自己种下了苦果。因此,提醒农民工兄弟:打工前,农民工应该主动要求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如果遇到欠薪的情况,要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也可以请求工会组织出面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如果上述手段都解决不了问题,要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讨薪千万不能走极端,否则,讨薪不成,反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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