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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叶城县法院以“组合拳”加大执行力度
发布时间:2014-01-09 11:56:44


    本网讯(顾宁)  2013年底以来,新疆叶城县法院不断探索执行工作新措施,以“组合拳”加大执行力度。

    全面推行“执行三组”。在2013年年底试推行“执行三组”改革方案后,经过调整论证和试运行中取得明显的效果,本院党组研究决定,在2014年度全面推行“执行三组”改革。

    “执行三组”即为:立案审查组、财产查控组、案件兑现组,三组的具体工作分工是,立案审查组(制作执行文书、下发执行通知书、申请人提供线索等);查控组(根据法律文书,对银行、车管所、房产等相关部门的查询以及对扣押财产进行作价申请等);案件兑现组(案款发放等)。三个组都有执行局的局长副局长管理,执行流程的每个环节都有执行期限限定,每个执行环节都要有执行日志,并将执行日志公布。

    通过分段集约执行管理办法,打破了过去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模式,使执行案件更加公开、透明,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瘦身执行周期。通过在执行工作流程上规定工作时限,大大缩短执行案件的结案周期,使大部分案件的执行期限控制在一个月之内。尤其在执行案款兑现环节,要求案件兑现组做到款到当天立即办理支付手续。2014年,叶城法院执行局力争做到案件不过月,案款不过夜。

    多种举措促执行。2014年,叶城法院加大力度开展“零点行动”、“节假日突击执行”、“百日执行大会战”等方法,力克执行难问题。2014年,叶城法院将继续开展“百日执行大会战”活动,实行定承办人、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包案结事了的“五定一包”责任机制,层层分解任务,人人落实责任。采取拉网式集中执行,集中警力把拖欠工程款、拖欠劳动报酬、农民工工资、医疗赔偿费用等涉及民生的案件作为会战的重点,形成对逃避、妨碍、抗拒执行行为的强大攻势。

    彻底转变先执后立,严格执行程序。往年为了提高执行案件的结案率,尤其是在评选“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中,法院系统普遍存在先执后立现象。2014年,叶城县法院将严格执行立案程序,先立后执。并在执行立案环节由专人负责审查,审查期限为三个工作日,审查完毕立即转交执行局,做到快审快立,确保先执后立的发生。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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