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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玛纳斯县人民法院2013年执行工作纪实
作者:刘丹   发布时间:2014-01-09 11:52:02


    一颗持之以恒的为民胸怀,为了维护既判力、兑现申请人债权的庄严承诺,啃掉了一个又一个的“骨头案”;和谐的执行理念让久违的亲情复苏、相邻两家恩怨得以抚平;执行联动威慑机制让那些有履行能力而规避执行的老赖无处遁形。玛纳斯县法院一系列有效执行措施赢得了当事人的声声赞誉……

    2013年,面对长期困扰法院工作的突出问题——“执行难”,玛纳斯县法院执行庭全体干警以“迎难不畏难”的实干精神,用实际行动为申请执行人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奏响了人民法院公正高效的司法乐章。这一年,该院共受理执行案件615件,执结615件,执结率为100%,执结标的额2789万元。执行工作呈现结案率高、实际兑现率高、信访问题下降的良好态势。2013年11月,该院再次被自治区高院表彰为全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攻坚克难,以恒心破解“骨头案”

    “赢了官司输了钱”。老百姓对执行工作的怨言,像一条皮鞭驱使着执行法官用汗水和智慧铺设执行路。在执行工作中,玛纳斯县法院执行干警们坚持“不错过每一个有利执行时机,不放弃每一起执行积案”的理念,始终保持高昂的斗志,不厌战、不松劲,自愿放弃双休日、节假日休息时间,不畏艰辛地奔波在大街小巷、田间地头,耐心蹲点守候、查找被执行人。据统计,2013年该院执行庭16名工作人员累计加班、值班共199天。正是由于这种不辞辛苦、始终忘我的工作态度,使一大批执行“死案”得以“复活”。

    2005年9月,玛纳斯华西种业因被告河南省某县某种业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判令给付所欠种子款及违约金共计24298.88元的义务,遂向玛纳斯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难,异地执行更难。2005年、2008年、2010年,玛纳斯县法院先后派出六名执行干警前往河南某县开展执行,但均无果,既找不到人,又查不着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2013年7月23日,该院再次派出两名执行法官踏上了前往河南的路途。在当地农业银行的积极配合下,于当日五点多查询出被执行单位有52万元的存款。但却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因临近下班无法办理划拨手续而只能冻结。第二天早上8点,正当两名办案人员准备早早再次前往银行划拨案款时,岂料门口已被该种业公司10余人封堵,其中一人堵在门口大声威胁说:“今天不说清楚,就别想走”。更出乎意料的是被执行单位的一名女负责人抱着才几个月的婴儿哭喊着爬上楼顶要跳楼,在双方迅速采取措施将母女二人安全救下并做了一系列安抚劝说工作后,二位执行员便坐下和被执行人进行协商。之后,经过执行法官的反复协调、诚恳耐心地法理劝服,被执行单位终于同意给付本息共计45万元,从而使这场历时8年的拖欠货款合同纠纷得以全部履行。

    阳光执行,以公开促司法公信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为进一步推行司法公开,提升公信力,玛纳斯县法院把执行公开作为一项强力措施,积极搭建执行公开平台,完善执行公开制度,采取公开执行人员联系方式、公开执行案件全部流程、公开执行进度情况、公开收费标准和评估拍卖情况等措施,把执行工作呈现在社会公众面前,使执行工作更加透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该院加大对老赖的公开曝光力度,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公开曝光力度,在曝光的信息中,案号、被执行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未履行债务金额等内容一目了然,将老赖的信息公之于众。目前,该院将3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交上级法院进行统一录入了黑名单库,全面挤压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规避履行、拒不履行的生存空间。

    在执行公开中,该院严格落实执行听证制度,对所有案外人执行异议、不予执行申请,或者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的案件,一律实行公开听证,保证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今年共对3件有执行异议的案件进行听证。

    “不管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还是普通群众,都可以随时来法院监督我们的工作。”玛纳斯县法院执行庭庭长孙向东说。为接受社会各界及媒体记者的监督,该院在全州法院中首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近年来执行工作情况、执行工作措施等情况进行了通报,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相关内容作了解说,并集中发放执行案款117万元。为更好地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该院就执行工作专门组织召开了座谈会,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汇报了近几年来执行工作开展情况,还针对个别已执解的案件回访了当事人,听取了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执行联动,以“大合唱”让老赖服软

    玛纳斯县法院在开展执行工作中,始终把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作为破解“执行难”的坚强后盾,坚持重拳打击有履行能力而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加强与金融、公安等部门建立协作关系,着力寻找执行突破口,穷尽各种措施强力执行,充分运用强制措施,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并重、督促履行与强制执行并行,全力实现债权兑现。2013年,该院在敦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520多件执行案件的基础上,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实施查封、扣押财产31件,实施司法拘留22人次并迫使其中9人履行义务,执结案款20.7万元;银行账户查询、冻结、划拨126人次,执结案款313万元;对2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对10件执行标的物委托中介机构评估拍卖,执结案款48.8万元。同时,该院还充分调动被执行人周围人的积极因素,发动被执行人的亲戚、朋友、同事、邻居做侧面工作,形成“大合唱”来攻克“执行难”。

    在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案件中,申请人王某要求被申请人李某归还其占有的二轮承包地,后经该院审理依法判决李某在规定时间内返还王某7.84亩土地。但判决生效后,李某仍然拒不返还占有的土地。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申请人李某及家人以种种方式抗拒执行,被申请人所在村的村委会主任不仅不配合法院执行,反而多次出面极力为被申请人李某说情,使该案执行难以进行。为此,该院主要领导当即与被申请人李某所在地广东地乡主要领导取得联系,请求当地领导给予支援配合、协助法院尽快执行此案。广东地乡主要领导对此案执行问题十分重视,与法院承办人员一起,亲自将双方当事人和村主任召集到一块,商议协调解决方案。最终,该案在乡领导的有力配合下,使得案件得以妥善解决,被申请人李某自愿返还了申请人王某的二轮承包地7.84亩。这是玛纳斯县法院依托党委领导、人大监督、社会支持参与、法院主导大执行格局成功破解案件执行难问题的典型范例。

    温情执行,以和解理念钝化矛盾

    执行难,难在某些当事人不配合。调解是化解社会矛盾最有效的方式,为此,玛纳斯县法院在执行工作中,融入了更多的调解工作,让执行工作更加人性化,提高执行工作有效性,同时为拓宽执行工作路数指明了新的方向。

    刚拿上执行案款走出法院的刘某,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感慨地说“我的案子八年了,第一任法官已经退休,我还担心案子会因此耽搁下来,没想到现在一次性就把剩余的11万元执行到位!”

    2005年6月,申请人刘某与某学区农场签订土地改造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由刘某先行垫资为该农场平整土地。但在承揽方将工程完工后,该农场并未按合同约定给付工程款。后经玛纳斯县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该农场给付刘某工程款389055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某学区农场资不抵债,将农场土地全部租赁于第三人魏某耕种,按照转包合同由魏某承担支付刘某的欠款。但魏某接手此笔债务后,没有能力一次性履行给付义务。后在执行法官的组织协调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第三人魏某以每年偿还申请执行人刘某30000元至60000元的标准分期给付工程款。

    时间一年一年的过去,原来的执行法官已退休,第二位执行法官接手案件后,一边督促提醒被执行人魏某按时交付执行款,一边不定期地查询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2013年初,执行法官查到被执行人魏某在玛纳斯县某银行有一笔存款,已具备一次性偿还能力,便立即采取措施对其该笔财产进行了冻结。魏某一时想不通,抵触情绪很大,坚持认为仍应按原和解协议履行,执行法官耐心倾听了魏某的意见,坚持情法理并重,多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对其进行劝说,告知魏某,如果已有能力偿付余下的执行款却不履行,其行为就是故意规避执行,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最终,被执行人同意主动将尚欠全部余款交到法院,一桩接力八年的工程欠款执行难案,历经二任执行法官的积极努力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为了不打“法律白条”,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公平正义,玛纳斯县法院执行干警们虽然不能身坐法庭,但却  在餐风饮露的执行征途上,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执行措施,穷尽各种执行手段,努力让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兑现。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他们不是正在开展执行,就是在执行的路上往返,虽然很苦很累但快乐着,即便是饱受当事人不理解的怨恨也无怨无悔地重复着每一天的工作!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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