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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涉赌博案件日趋增多现象亟待重视
作者:周小燕   发布时间:2014-01-08 15:23:29


    笔者对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近三年来所受理的刑事案件情况统计显示,2011年和2012年袁州区法院均未受理涉赌博类案件,2013年,法院受理开设赌场罪案件2件,受理赌博罪案件1件,该院受理的涉赌博案件正日渐增多,应予引起重视。

    笔者对所受理的3件涉赌博案件进行分析,发现此类案件呈现如下特点:

    一是被告人均为农民,有男有女,人数均为2人或2人以上;二是被告人年龄年轻化。3件案件的被告人作案时平均年龄33.3岁,其中被告人年龄最小的23岁,年龄最大的47岁;三是被告人无业人员居多,7个被告人中无业人员有5人,占71.4%;四是被告人有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犯罪前科的人员居多,7个被告人有犯罪前科的5人,占71.4%;五是赌博方式均是参赌者以用扑克牌打“三公”的方式进行;六是开设赌场进行赌博的地点不一,多数聚集在乡村民房内,有的开设在乡村山上,还有的开设在城区宾馆内;七是参赌人员人数众多,少的十余人,多的三、四十人;八是赌场人员分工明确精细,有请人为赌场开车接送参赌者、有安排守路的及抽头等工作人员;九是涉案赌资数额大,均在几万元至十几万元不等。

    笔者分析此类案件日渐增多的原因,一是一些有犯罪前科的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后,就业时遭受岐视,或其自己不能改过自新自食其力赚钱生活,不能较好地融入社会。二是农村社会精神文化建设缺失,处于文化层次低的农民无业人员群体不能形成积极向上的健康生活方式,使其终日沉缅于赌博,想以赌博的方式发财致富。三是法制宣传不到位。职能部门进行的法制宣传活动,多数为笼统机械地向农民群众发放法律条文或部门职能和联系方式,而少有典型鲜活的犯罪警示案例,法制宣传流于形式,使农民群众对赌博犯罪缺乏认识。

    笔者认为,赌博犯罪不仅容易诱发参与者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及非法拘禁等刑事犯罪发生,同时赌博犯罪也将所带来家庭、社会矛盾激增和刑事案件高发,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为避免此类案件高发泛滥,笔者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对赌博犯罪的法制宣传力度,采取以案示法、发放典型案例手册等方式大力宣传国家对赌博犯罪的严厉打击,使农民群众不敢进行赌博犯罪。

    二是政府部门应正确疏导帮助刑满释放人员就业,通过心理上、社会就业和技术培训等渠道帮助其改过自新,使其能重新融入社会。

    三是进一步加大农村精神文化建设,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内容,倡导农民群众积极健康的生活娱乐方式,使其主观上能顶住赌博的诱惑,远离赌博,拒绝赌博犯罪。

    (作者单位: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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