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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被欠借款诉法院 法官上门调解促还款
发布时间:2013-12-30 09:12:17
本网讯(赖见兴) 12月26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原告陈金多收回欠款后,当即向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申请撤诉。 原告陈金多是一名年近六旬的农村老汉,平时省吃俭用积挣了一些养老钱。2011年9月7日,被告黄某根因做生意需资金周转,经他人介绍向原告陈金多借款1万元,约定借期一年,月息2分,每半年付息一次,被告黄某根出具了借条给原告陈金多。 借款到期后,被告按约向原告支付了利息,但本金以暂时无钱为由要求原告宽限半年归还,原告同意了。但半年后经原告多次追索,被告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不还。眼看一年多时间过去,马上又到年底了,这笔钱还是没有着落,原告陈金多遂于2013年12月26日向石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黄某根从速归还1万元借款,并按约支付自2012年9月8日起的利息。 法官接到案件后,立即带领原告陈金多一同来到被告黄某根家中,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并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 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原告同意放弃部分利息,被告则筹钱当场付清给原告。随着双方在调解笔录上签字,这起拖欠一年多的民间借贷纠纷仅用一天时间就顺利化解,原告当场收回了欠款,被告则减少了支出,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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