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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夫妻生活两月分居 一年半后丈夫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3-12-24 09:28:56


    本网讯(刘晓丹 张振伟)  相识七日办理结婚登记,同居两月女方离家出走,“萍水夫妻”各奔东西,丈夫苦等一年半后无奈向法院起诉离婚。近日,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离婚纠纷案,判决准予原告肖久生与被告金福慧离婚。

    原告肖久生与被告金福慧于2012年1月13日经他人介绍相识谈婚,同年1月19日办理了结婚登记并开始同居生活。后因感情不和,原、被告自2012年4月起分居至今。

    期间,经原告与被告的父母协商,被告方将谈婚时所收的礼金全部返还给了原告。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系经人介绍相识谈婚,后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其婚姻关系合法有效;但原、被告婚前缺乏了解,认识不足一周便草率成婚,婚后,双方共同生活仅仅2个月左右便分居至今,没有建立起真挚的夫妻感情生活;特别是被告于2012年4月离开原告,至今无法取得联系,双方难以继续共同生活;而且被告将所收彩礼返还给了原告,可见双方已无共同生活的愿望。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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