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再婚夫妻合不来 丈夫起诉离婚获准许
发布时间:2013-12-23 14:49:45


    本网讯(周三果)  婚前缺乏了解,婚后缺少理解。均为再婚的艾永祥、蒋洁还是选择了分手。近日,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法院以一则“准许离婚”的判决,为他们吵吵闹闹、延续不到3年的婚姻关系画上了“休止符”。

    2010年11月,经人介绍,艾永祥、蒋洁走进了民政局。“因双方均是再婚,婚前相处时间短暂,缺乏了解,婚后共同生活中发现双方性格严重不合,她对我缺乏基本的信任和尊重。”艾永祥表示,妻子经常无故猜测、谩骂、伤害他,多次到他工作单位无理取闹,并砸毁他办公室及单位财物。

    艾永祥认为,妻子此举严重影响到了他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影响到他所在单位的正常运转。

    对此,妻子蒋洁并不认可,“他故意疏离夫妻间感情,恶意制造矛盾,逃避任何形式的沟通。”蒋洁说,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仅仅负担过一个月的家庭生活开支2000元,再没有履行过半点丈夫的责任和义务。

    蒋洁还透露,丈夫曾于2011年11月底至12月初从长沙租住房内“弄”走她所有学位证件、教师资格证件、荣誉证书、出国留学录取通知书、户口本、体检合格表等证件,最终造成她直接经济损失超过7万元。

    而案件承办法官也认为,艾、蒋两人婚姻基础一般,加上性格原因,双方经常发生矛盾。“由于原告不愿与被告沟通,而是采取回避的态度,致使夫妻矛盾越来越深。”法官透露, 2012年3月,原告艾永祥就曾向法院起诉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未共同生活和沟通,继续分居。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