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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中院:九次诉讼划句号 五保老人笑开颜
发布时间:2013-12-23 11:03:19


翟陆副院长将调解款送给老人

    本网讯(芦倩 任明乐)  “这件事情总算圆满结束了,谢谢你们!”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五审判庭里,一名被告拉着承办法官的手说。

  当该院副院长翟陆将三万元赔偿款亲手交给申请再审人陈甲时,这位年近七旬的五保老人开心地笑了。至此,一起持续近十年的纷争终于以双方当事人的微笑而结束。

  陈甲本是一位五保、低保户,2004年12月3日,陈甲因患双侧疝气疾病,在光山县一乡街道原个体医生陈乙的个体医疗点进行诊疗,并由陈乙会同另一个体医生陈丙为陈甲实施双侧疝气修补手术。术后四天陈甲病发高血压,被送往光山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双方当事人对医疗损害赔偿问题产生争议,陈甲以陈乙、陈丙为被告提起诉讼。该案从2004年起诉至2013年陈甲提起再审历经近十年,其间经历了九次诉讼,已获得赔偿7万余元。陈甲现又以原终审判决漏判误工费为由提起再审,并要求赔偿误工费、后期治疗费等共计12万余元。

  案件进入再审程序后,承办法官认真查阅卷宗,仔细研判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在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中,承办法官及时了解到双方当事人近十年来因诉讼所累,身心俱疲,都想尽早了结此案。承办法官认为案件有了调解的机会,便及时向副院长翟陆作了汇报。翟陆副院长指示,要抓住调解机会,最大限度地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争取案结事了。

  12月17日上午,在翟陆副院长的主持下,双方终于化解矛盾,握手言和。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陈乙、陈丙一次性各支付陈甲15000元,并当庭履行。本案诉讼到此终结。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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