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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法官魏钰玺被评为县第三届“道德模范”
发布时间:2013-12-23 09:53:19
本网讯(赵全文) 12月19日晚,河南省鲁山县“农信杯”第三届道德模范颁奖晚会在鲁山县广电局演播大厅隆重举行。县法院让河法庭庭长魏钰玺光荣当选全县第三届道德模范,鲁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文晓凡为其颁奖。 全县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是由县委宣传部主办、县文明办承办的在全县范围开展内的一项评选活动,旨在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传播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讴歌在公民道德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该项活动自开展以来,经过群众推荐、组织审核、媒体公示、评委评选等各项严格程序,最终决定授予魏钰玺等10名同志全县第三届“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魏钰玺,现任鲁山县法院让河法庭庭长。从事法院工作15年来,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600多件,大都以调撤方式结案。她擅长做调解工作,尤其是最近3年多办理的480件民事案件,其中以调解、撤诉结案的达479件,仅有一起是通过判决结案。中央电视台、河南电视台、河南法制报、大河报、平顶山日报等媒体先后对她的事迹进行了系列报道。 2011年度,她被河南省高级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在河南省第二届“调解之星”评选活动中被授予“巾帼调解标兵”。2012年4月,她被评为 “鲁山县十大杰出青年”,当选为鲁山县第九届政协常委,并荣获“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2013年1月,她又入选“全国法院2012度十大亮点人物”。她的事迹受到省市法院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平顶山市中院、鲁山县委先后决定开展向魏钰玺同志学习活动,河南省高级法院院长张立勇同志为此作出重要批示。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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