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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山法院荣获“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3-12-04 15:29:32


    本网讯(通讯员 邓拓)  日前,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法院被江苏省文明委授予“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江苏省文明单位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在社会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先进集体和综合性荣誉称号。

    近年来,铜山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争创全国模范法院”为目标,把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融于法院审执工作全过程,强化组织领导、科学配置司法资源,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该院通过加强班子建设、优化队伍结构等系统工程的建设,着力提升干警依法服务大局等司法能力,确保领导干部风清气正,全院干警的司法行为日趋规范化、科学化;打造司法品牌,引领司法文明再上新台阶。建设网络诉讼平台、电子化档案查询系统等便民诉讼服务设施,使司法文明融于日常司法工作之中;加强思想教育,深化理解司法文明的内涵。积极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道德讲堂”、新任法官宣誓等活动,实现文化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的良性互动、干警成长与法院形象同步提升的良好效果。在2013年中相继取得“全国优秀法院”和“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等殊荣。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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