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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冠区法院干警王可心当选首批“鸡西好人”
发布时间:2013-12-11 15:00:18
本网讯(李晓琳)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法院干警王可心不畏危险制服抢劫犯,为被害人夫妇挽回损失,被鸡东县政法委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日前,经过严格评审及网络投票后,王可心被评选为首批“鸡西好人”。 鸡西市鸡冠区法院以其高素质的法院队伍形象被确定为“全省文明单位标兵”。该院今年的工作主题确定为“提升司法素养,推进司法文明”。为大力弘扬和践行鸡西人精神,该院积极参与“践行鸡西人精神 身边的感动——鸡西好人”评选活动,提高干警的道德素养,为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贡献力量。 鸡冠区法院推选法警队员王可心参与评选。该名干警不畏危险制服抢劫男子,为被害人夫妇挽回损失,被鸡东县政法委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称号。经过严格评审及网络投票后,王可心被评选为首批“鸡西好人”。这是对鸡冠区法院干警个人素质的肯定,也是该院队伍素质建设成果的有力证明。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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