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安仁法院“四个注重”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发布时间:2013-12-16 11:47:26
本网讯(胡清文) 湖南省安仁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提升司法公信力为主题,做到“四个注重”,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近3年来,安仁县人民法院的法官整体形象评价在湖南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民意调查中名列前三名。2013年度,该院的法官整体形象在湖南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民意调查中民意测评得分获得全省政法机关的最高分,位居榜首。 一是注重公正调解,司法护民赢民心。该院将“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理念贯穿于审判工作始终,坚持以调解结案为审判工作重点,积极组织开展“民事案件调解”的竞赛活动和“调解能手”的竞赛活动,鼓励法官多以调解方式结案,积极创新司法调解的方法,结合情、理、法,借力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的力量,加大民事案件的庭审前、庭审中和庭审后的调解工作力度,将大量纠纷化解在诉讼中,促进了案结事了。该院2013年旧存和新收民事案件1544件,调解结案数为716件,调解率为53.1%;民事案件撤诉数为429件,撤诉率为31.8%,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84.9%,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是注重诉讼便捷,司法便民顺民意。该院为了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实行立案庭窗口“一站式”服务,从材料的接收、审查、审批到诉讼费的收取,当事人在立案大厅即可全部完成。积极开展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服务活动,为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和在外返乡人员提供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服务。还在关王镇等边远的山区设立了3个办案联系点,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因路程远造成的诉讼不便。为此,该院的立案庭曾多次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立案文明窗口”单位。据统计,今年1至11月,该院立案庭共为当事人提供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服务415人次,方便了人民群众诉讼,有效地减少群众的立案往返路程之苦,也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之劳累。 三是注重巡回审判,司法惠民解民忧。司法无小事,事实关民心。该院始终把“贴近群众、服务群众”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思想观念转变上入手,从实际行动上着手,从人民群众满意上动手,把巡回法庭制度化,要求每年选取一些相邻纠纷、赡养纠纷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一些典型案件进行巡回审判,把庭审现场搬到了学校校园、企业厂房、社区街道和农村地头,切实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今年1至11月,该院巡回法庭共巡回审判各类民事案件146件,通过巡回审判案件,既达到了巡回办案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又实现了以案现场说法,对人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更进一步促进新农村和谐社会建设的目的。 四是注重司法救助,司法利民暖民心。该院将“司法为民”的宗旨理念贯穿于审判工作始终,坚持以司法救助为温暖困难的群众。加强诉讼引导,对确需法律援助的民商事案件当事人依法进行诉讼指引,对符合条件的9名经济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告人依法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同时,简化审批手续,从宽把握诉讼费缓、减、免条件,截止11月,依法为困难诉讼当事人缓、减、免收诉讼、执行费19余万元。还积极寻求县财政支持,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或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受害人等11名信访当事人和执行申请人争取司法救助资金22万元进行司法救助。 责任编辑:
李亨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