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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注重以“五法”调解
发布时间:2013-12-12 09:45:47
本网讯(葛梅安 段文超) 河南省长葛市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不断创新调解方法,完善调解艺术。截止11月底,该院审理离婚案件446件,其中调解268件,撤诉128件,调撤率达87%。该院注重以“五法”调解离婚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看法”。通过看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真实原因、有无和好希望对于夫妻感情是否完全破裂做出判断,对尚未达到感情破裂的案件,找准双方争执的焦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进行调解,并在庭外充分调动当事人近亲朋好友等多方面做好调解工作,以挽救濒临破裂的家庭;对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的,重点做调离工作,妥善处理好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使双方摆脱婚姻痛苦,重新开始人生。 “疏导法”。针对部分案件当事人均对对方不满,双方又都不愿意坦诚说出来,在这种情况下,将双方分开来“背对背”做其工作,找到其对对方不满意的地方,要对方怎样做才肯让步,然后通过发挥审判人员的桥梁作用,努力促成双方达成共识。 “冷处法”。对于在庭审时当事人双方情绪对立严重,言行过激的,则尽量“冷”处理,不急于调解结案,慢慢消减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待双方心平气和后再进行调解; “亲情法”。在离婚案件中动用双方当事人的父母、子女及其他人的力量,对双方进行劝说,使他们处于亲人编织的亲情网中,促成当事人和好。 “教育法”。在庭审的任何阶段,审判人员通过对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找出其错误所在,努力把握当事人的心理,适时地进行批评教育,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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