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妻子出走六年未归 丈夫起诉离婚获准
发布时间:2013-12-11 16:06:03


    本网讯(钱浩然)  一丈夫在妻子离家出走六年杳无音讯的情况下,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近日,安徽省绩溪县人民法院判决准予原告周强与被告杨丽离婚。

    原告周强与被告杨丽于2005年7月28日登记结婚,婚后共同生活了两年。其后,被告杨丽突然离家出走,至今未归,更无联系。原告周强多方寻找无果,遂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登记结婚后仅共同生活了两年左右;此后,被告杨丽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双方分居时间已长达六年,现周强提出与杨丽离婚的请求符合法定离婚条件。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