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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汉寿法院“望闻问切”广开调解处方
发布时间:2013-12-05 11:30:33


    本网讯(黎丹)  每一个案件就像医院的病例,对于案情法官如同医生一样,需要对“病人”望闻问切。是否有调解可能,如何抓住调解时机,怎样让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都需要牢牢把准案件脉搏,以便对症下药。今年来,湖南省汉寿法院始终将调解贯彻在立案、审理、执行的各个节点,稳妥处理婚姻家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损害赔偿、企业借贷、民间借贷等各类民商事案件,切实保障民生权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望—抓时机,短平快,重视庭前调解。对一些争议不大、具备调解基础的案件,该院承办法官与书记员一道,迅速送达受理、应诉通知书,并抓住时机开展劝解工作,成效明显,该院民一庭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中,67.8%通过庭前调解结案或当事人撤回起诉。

  闻—明事实,析责任,善抓当庭调解。在案件审理中,有的调解节点稍纵即逝,该院法官善于抓住庭审中出现的各种调解机会,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陈某诉刘某、中铁某局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陈某不慎从六米高的施工处堕落受伤。因其系家中主要劳力,现已高位截瘫,需终身大部分护理依赖,家中尚有年迈的父母和幼小的儿子需要抚养,而其妻无业。为此,陈某起诉到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其损失2163 473.15元。考虑到到原告受伤后一直由妻子在家照顾,家中再无收入来源,为治疗急需用钱,承办法官在给被告刘某和中铁某局送达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时,向两被告说明了原告的家庭困境,耐心做两被告的工作。通过法官的多次沟通,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被告刘某与被告中铁十五局连带赔偿原告陈某各项损失87万元。

  问—慎判决,重效果,着眼庭后调解。对庭审对抗激烈,当时难以调解和好的案件,采取庭审后让当事人冷静思考一段时间,待其权衡利弊后,承办法官再抓住时机进行调解,从而使一些案件得以调解成功。如刘某诉李某离婚纠纷一案,庭审过程中双方矛盾尖锐,言辞激烈,对立情绪很大,承办法官在听取双方的意见后果断休庭,并在休庭后积极组织双方调解。通过多方努力及承办法官的耐心释理,两人认识到无爱的婚姻对双方都带来痛苦,最终达成离婚协议,此案调解成功。

  切—找缺口,求突破,寻求联动调解。周某与张某货款纠纷一案,周某因承包汉寿县酉港镇某村村级公路的硬化工程,向张某赊销水泥用于施工,村委会一直拖欠其工程款,致货款久拖未还。周某跑到酉港镇政府,扬言如镇政府不处理,就要实施爆炸。法院了解上述情况后,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民一庭骨干力量协调处理。当即邀请酉港镇政府政法委书记、酉港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当事人所在村的村支部书记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分别作双方的调解工作。通过三调联动,历经一天时间,在村委会的担保下,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化解了一起隐患极大的案件。

  据悉,该院今年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637件,调解结案736件,撤诉结案333件,调撤率达到65.34%,民事行政案件裁判息诉率达到95.52%。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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