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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老汉夜闯他人家睡觉 主人怒打被判赔款
发布时间:2013-12-02 09:06:51


    本网讯(张雯静)  丘北县的阿明怎么也想不明白,王老汉“心怀不轨”潜入自己家中,明明是他有错在先,自己只是为保护了家庭而打了他一顿,缘何还要倒赔钱?近日,云南省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法院终审判决误闯他人家中的醉汉担责40%,打人者阿明依法赔偿其各项损失3260.5元。

    今年2月19日,将近七旬的王老汉醉酒后不知怎的误闯阿明家,酒精让他分不清东南西北倒在床上便呼呼大睡。当晚9点左右,阿明的妻子阿芬回家后发现有个人躺在自家床上睡觉吓坏了,随即通知了正在别家吃饭的丈夫。阿明听说家里无故多了个人在床上睡觉,带着几个乡亲怒气冲冲赶回家,还来不及顺手开灯,就不问青红皂白地将酩酊大醉的王老汉暴打一顿。

    经公安机关鉴定,王老汉的伤已经达到了轻伤丙级,但未进行刑事立案。之后,阿明曾要求公安机关对王老汉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立案侦查,也未得到公安机关的准许。老汉被打伤后,被家人送往医院治疗10天,花费了医药费3937.54元。原、被告两人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王老汉一纸诉状将阿明诉诸公堂,索赔5037.54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阿明赔偿3260.5元。宣判后,阿明不服,向云南省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通过一、二审查明王老汉醉酒进入阿明家睡觉的这一行为并不存在危险性,阿明在可以采取其他措施使其离开住所的情况下,使用暴力将王老汉殴打至轻伤丙级,对于阿明实施的这一侵权行为,应承担侵权责任;王老汉未经他人允许进入他人住宅睡觉的行为给他人的居住安全带来隐患,其本身也存在过错;一审认定四六开的责任承担并无不当,应予维持。据此,云南省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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