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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雇伐木被狗熊抓伤 男子起诉雇主获赔款
发布时间:2013-11-27 15:26:34


    本网讯(尹丽霞 蒋远南)  程春发在给他人砍伐林木时,不料被狗熊抓伤。11月13日,江西省德兴市人民法院调解了这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

    2012年10月15日,原告程春发受雇于被告查国兴,在婺源县沱川乡砍伐林木,被狗熊抓伤,住院医疗40多天。事后,原、被告双方达成《关于程春发被狗熊抓伤事故处理协商意见》,由被告付给原告误工、护理、营养费共计18000元。并约定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0月30日期间,如果原告伤口复发,被告还要担负原告一切医疗费用。2013年5月17日,德兴铜都法医学司法鉴定所鉴定,原告伤残达九级。

    现原告认为双方签订的协议有失公平,诉请法院要求被告赔偿伤残赔偿金、鉴定费、医疗费等共计89776.97元。被告认为双方已经就此事达成了协议,但愿意就伤残赔偿金与原告再行协商解决。

    在法院调解下,被告赔偿原告伤残金、鉴定费,并支付所欠劳务工资,合计34457.1元。双方握手言和,就此事了。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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