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执行工作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唐河法院为农民工讨回拖欠十六年工程款
发布时间:2013-11-22 14:46:56


    本网讯(王书林 张广坡)  2013年11月21日,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调结一起修理合同纠纷案,为一个由20余名农民工组成的工程队讨回已拖欠了16年的12万工程款,取得全省法院第五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的又一次突破,受到工程队农民工及家属的赞赏和感谢。

    今年9月底,唐河县法院受理一起较为特殊,争议较大的修理合同纠纷案,该案发生于1997年5月,当时原告唐河县城镇建设市政工程公司马振扶乡栗新忠工程队为被告河南油田工程有限公司改造大修库房,项目经被告下属单位油建三公司验收合格,被告却一直未付12万工程款。

    立案后,唐河县法院立即向原告了解相关案情,通知被告应诉,但因事发时间久远,被告单位也已经换了七八任领导而使案件处理显得困难重重。然而,唐河法院的承办法官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讨回应得款项,迎难而上,多次到被告单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采取多种方式反复做负责人的思想工作。历经十几次的苦口婆心,被告单位负责人终被承办法官的诚挚所感动,同意给付拖欠的工程款,并于原告签下调解协议,承诺2013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工程款12万元,承担案件受理费。

    至此,一起很多人看来毫无希望的案件,在唐河县法院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得到圆满彻底的解决,很好地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也是唐河法院法官认真践行全省“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精神的一个生动实例。



责任编辑: 李亨通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