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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患病无钱医 丈夫起诉分割婚内财产获准
发布时间:2013-11-21 16:41:56
本网讯(王锋) 11月17日,在新疆温宿县人民法院法庭上,一对“80后”夫妻据理力争。媳妇说,公婆向来只是向丈夫要钱,从不告诉媳妇,把我当空气从不放在眼里。由于这对夫妻没有提出离婚,法院当天判决了这起婚内分割财产的纠纷案,判决妻子向丈夫支付现金10万元,用于婆婆结核病的治疗。 原告程成在一家私营企业上班,被告小丽在一家电信公司就职。婚后两人的工资收入都由小丽掌管。今年10月,程成的母亲因结核病住院了,程成多次索要母亲的治疗费无果。程成知道小丽的想法,因为小丽与婆婆在抚养教育孩子的问题上有很大的分歧,结下了积怨。可母亲的病又不能耽误,程成无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在不离婚的前提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10万元。 法院的法官支持了程成的诉求,决定从小丽银行账户上先划走两万元用于程成母亲的治疗,随后再划走8万元用于今后长期服药的费用及营养费。 法官解释说,夫妻婚姻关系存在时,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具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其中包括“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有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这一条款。因此,程成有权请求在不离婚的前提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查明,程成、小丽有银行存款30万元,无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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