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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老赖”玩失踪 “洞房花烛”遭拘留
发布时间:2013-11-21 09:42:04
本网讯(区倚 赵苑宏) 交通事故致人受伤被诉进法院,被判决赔偿受害人医疗等经济损失3万余元,不料他在支付了5000余元后借故外出打工至此下落不明。就在11月1日凌晨6时许,刚刚操办完新婚酒宴的他被法院执行干警从新房中请上警车,因逃避执行他被处以司法拘留15日。随后,一直不愿意配合法院执行的其家属代他履行了判决给付款。 2010年3月11日12时,云南省罗平县的秦华(化名),驾驶自家一辆微型普通客车在罗平县境内发生侧翻,致使乘坐该车的学生晓李受伤,先后支付医疗费1.4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晓李达九级伤残,需后期治疗费7500元,伤残补助费1.3万余元。经交警部门认定,秦华负全部事故责任。 2011年4月,法院经过审理,判决秦华赔偿晓李医疗等相关费用3万余元,但秦华在支付了5087元医疗费后即外出打工,一直下落不明。判决生效后,晓李的家人多次到秦华家讨说法,均未能找到秦华。当年6月,罗平县人民法院决定对该案立案执行,承办法官多次找到秦华家属做工作,要求配合履行判决义务,但均遭到拒绝。2013年2月,法院决定对秦华实行“悬赏执行”。 10月29日,云南省罗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秦华在老家举办婚礼的线索,为避免被执行人婚宴后再次玩“失踪”,承办人决定采取蹲点方式守候执行。当晚执行人员对被执行人秦华的新房及婚宴办理情况进行了化妆“侦查”。11月1日凌晨6时,睡梦中的秦华被法警从新房中请出,依法宣告对其司法拘留15日。经批评教育,秦华认识到自己逃避执行的错误,其亲友当日主动交付了交通事故赔偿款。 当天,承办法官赶赴受害人家,给付了赔偿款。这起历时2年的逃避执行案画上句号。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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