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执行工作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失信被执行人库显神威 “老赖”主动现身付欠款
发布时间:2013-11-13 11:55:25


    本网讯(唐光席 黄文民)  11月12日上午,躲藏了三年之久的被执行人何有泽终于现身广西扶绥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将准备好的10万元履行款交到了法院执行账户,履行了部分的义务。

    据悉,扶绥法院于2013年10月8日依据当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首次将被执行人何有泽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一个多月后,何有泽无论从银行贷款、办理营业执照,还是住宿、出行都受到了严重影响,寸步难行。被执行人何有泽煎熬思索一个月后,终于在今天上午将10万元履行款交到了广西扶绥县人民法院执行账户。法院执行局法官第一时间通知申请人领取了该案款,领到执行款的申请人,心中的怒火得以平息,脸上增加了少许的微笑。

    该案的失信被执行人何有泽,于2009至2010年间,分别向亲戚朋友施干军等七人借款约150万元,用于经营饭店、石场、林木种植等。但由于经营不善,几个项目的经营均亏损严重,无力偿还亲友施干军等七人的欠款。施干军等七人遂于2010年分别将其诉至法院,案件均以调解方式结案,由何有泽分别按约定的时间偿还以上七债权人借款本金以及相应利息,并承担每件案件的诉讼费。

    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何有泽并不履行上述七案的还款义务。2010年底,申请人施干军等七人分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被执行人在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后,仍拒绝履行义务,并且通过更换手机号码,变换租住地等方式,拒绝与法院及申请执行人联系,规避执行,法院很难找到其本人,七个案件的执行也陷入了僵局。

    今年10月8日,按照广西高院及崇左中院的部署,扶绥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将被执行人何有泽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决定。后来,被执行人何有泽在办理银行贷款等手续时,发现寸步难行,通过了解才得知其已被法院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感到其生存空间严重已被压缩。

    在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威慑下,被执行人何有泽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并带来了10万元的履行款,承诺将分期分批履行余下案款,直至履行完毕为止。据悉,该案是扶绥县人民法院借助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威慑力执行得款的首个案件。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