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彭贯斗 席静) “我女儿不在了,我女儿不在了,法官,您帮帮我们吧!肇事司机也不给赔偿,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您一定要帮帮我们……”11月18日上午,张奎、刘莉夫妇满怀悲痛来到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情绪几乎失控,受理这起案件的侯沛法官赶紧放下手头的事物,安抚两位当事人,待其情绪稳定后,询问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2013年11月8日晚,张奎和刘莉的女儿张笑笑乘坐男友刘资驾驶的两轮摩托车沿灵宝市五龙路由东向西行驶,行驶至五龙路与弘农北路交叉口处时,被后方李峰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追尾碰撞,刘资受伤、张笑笑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李峰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14日,灵宝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峰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经了解,李峰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在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支公司已投保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和商业三责险。后张奎和李莉多次找李峰要求赔偿,但李峰对张奎、刘莉的请求不予理会。
11月18日上午9点,张奎、刘莉将李峰起诉至灵宝市人民法院,向该院申请财产保全,要求将被告李峰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扣押,并已提供担保。该院民事二组受理该案后,高度重视案件的进程,当天对该案进行深入调查,办案组组长亲自带队,于当天下午4点依法将被告李峰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扣押,快捷高效的为当事人保全了财产,切实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