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罗祥对) 夫妻间深厚的感情基础是维系家庭的长久之道,而一对没有感情的夫妻在相处二十年之后最终走到了尽头。近日,云南省鲁甸县龙头山中心法庭就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
原告田倩与被告蔡国1992年初经人介绍相识,当时见双方家庭条件都不错,两家人都认为门当户对,今后相处也不会有问题而感情是可以培养的,于是两人见面三个月后就在一起同居生活,1995年6月份补办结婚手续,婚后生育有三个孩子。但是婚后的日子却没有一开始想象的美好,由于两人性格差异大,加上蔡国出门打工时间长,长期的分居生活,使得双方根本没有什么夫妻感情可言。蔡国偶尔的回家又因家庭琐事沟通不当而常常争吵。因此,2011年初,田倩也带着女儿到外地打工生活,夫妻俩正式分居。2013年11月份,田倩回到鲁甸县龙头山镇向法庭起诉要求与被告蔡国离婚。
案件受理后,法官劝夫妻二人看在共同生活了二十年的时间又有三个孩子的份上,还是应该和好。但是,原告表示本来夫妻二人性格差异大本就没有什么感情,现在又分居这么长的时间,是不可能再和好了。见原告这样坚决,被告也认为夫妻勉强在一起也是没有感情,最后同意离婚。原被告双方就财产、孩子的抚养进行了协商,最后在法官的调解下和平分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