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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之夜新郎离家出走 新娘诉离获支持
发布时间:2013-11-15 15:45:53
本网讯(樊宝刚) 洞房花烛夜本是人生首喜,新郎官却在新婚当晚突然离家出走,没有跟任何人打招呼,好好的一场喜事成为了一场闹剧,感到自尊心受到伤害的新娘愤而起诉到法院。近日,江西省余江县人民法院对这起离婚纠纷案件作出判决:准予原告李佳与被告张强离婚。 法院查明事实后得知:原告李佳与被告张强都是余江县画桥镇人,两人于2010年经人介绍相识,2013年4月进行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双方约定于9月1日按当地习俗举行正式婚礼。 2013年9月1日当晚,张强无故离家出走,此后被告所在单位及原、被告双方亲友多方寻找至今下落不明。原告李佳认为,由于双方约定了婚期请了客和做好其它的结婚准备,被告无故出走后从各方面散布出了多种舆论,对原告产生了不利影响,使其精神几近崩溃。被告人张强的行为极大的伤害了原告李佳的感情,因此原告李佳决定起诉离婚。 2013年9月,李佳起诉至余江县人民法院,要求与被告张强离婚。 法院认为,原、被告进行了合法的结婚登记,系合法夫妻关系,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应予保护。双方婚后尚未开始共同生活,被告就离家出走,说明双方未建立夫妻感情,被告对家庭也缺乏责任感,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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