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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加大诉讼调解力度
作者:黄兆麟 发布时间:2013-11-12 13:49:13
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内容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在司法实践中贯彻群众路线就是要不断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将党的群众路线严格贯彻落实到日常审执实务中,推动各项工作科学高效发展。 近年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以加大诉讼调解力度为着力点,忠诚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不断完善大民调联的机制,创新调解方法,将调解贯穿于诉讼案件各个环节,努力发挥调解制度定纷止争、息诉止纷的功能,有效地促进了社会和谐。丰城市人民法院经过近几年不懈的摸索,民商事调解工作可以说一步一个新台阶,取得了喜人的新进展:2010年民事案件调撤率为60%,2011年提高到63%,2012年上升到67%,2013年1-10月份,丰城法院辖区7个基层法庭的民事案件调解率都达到72%以上,调解已成为丰城法院解决民商事诉讼纠纷的主要方式。调解能力是高水平司法能力,新时期、新情况,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高的期待,面对新形势,笔者结合丰城市人民法院民事调解现状,粗浅谈下当前当如何做好法院调解工作的一些经验和做法。 树立大局意识,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准确把握构建和谐社会对法院审判工作提出的要求,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司法使命,丰城法院在坚持公正司法的前提下,牢固树立和谐司法工作理念,高度重视诉讼调解工作的落实和推进,始终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切入点和着力点,在立案、审理、执行、信访各个环节加大调解力度,千方百计使矛盾纠纷能以调解、和解的方式解决,同时在立案、审理阶段注重考虑案件的执行,做到寓执于立、寓执于审、寓执于调,尽量化解当事人因执行产生的抵触对抗情绪,化解当事人涉诉上访矛盾隐患,积极协调、妥善处理了一批冲突激烈、矛盾复杂的案件,确保各类民事案件严格依法办理,各类民事纠纷获得公正裁判,各类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受到平等保护,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典型引路,机制保障。为充分调动广大审判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丰城法院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不断在实践中探索总结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如该院荣塘法庭总结出的“六法推行”、民二庭的“五心疏导法”等,该院均通过有关刊物、经验交流等方式予以推广。各庭室富有经验、善于调解的单位和个人不断涌现,如我院干警甘万清、谢文莉等人先后被丰城市人民法院、宜春中院、江西省高院评为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建立调解激励机制,丰城法院在目标管理细则中科学制定调解案件指标,把调解结案率、调解案件数与年终考核、评优争先相挂钩,加大调解奖励力度,充分调动法官的能动作用,鼓励办出更多的调解案件。建立“三调联动”平台。实现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对接,使大量的婚姻纠纷、邻里纠纷、民间借贷以及土地使用权纠纷等案件,通过共同参与大调解,绝大部分矛盾得到了化解。2012年,我院参与联动调解案件177件;今年截止10月,参与联动调解案件158件。 二个态度,六点经验。在审判实践中,丰城市人民法院不断研究、探索民事案件调解的新思路、新方法。在诉讼调解中,总结出二个态度、六点经验。二个调解工作态度是:(一)“三千”精神:千方百计、千辛万苦、千言万语做好调解工作。(二)“三勤”精神:即“脑勤”—分析矛盾焦点,把握当事人的心理状态;“腿勤”—到事发地了解案情,就地调解;“话勤” —对当事人要有耐心诚心热心,多做疏导、劝解工作。六点经验是:(一)全程跟踪跟踪法:案件一进门,就在受理、送达、庭前、庭中、庭后及宣判前各个环节做调解工作,判后也做好释法答疑工作,促使当事人息诉服判。(二)辩法析理法:向当事人讲明法律规定,让其预测法律后果,让调解工作有个较好基础平台。(三)案例引导法:收集类似的调解成功的案例让当事人比较对照,引导其接受调解。(四)联动调解法:主动邀请当地基层组织如村委会、乡镇综治办人员协助做好调解工作。(五)亲情调解法:对涉及身份关系的婚姻家庭案件,通过双方当事人的亲属做工作,用亲情来打动当事人。(六)换位思考法:1、法官作换位思考,设身处地替当事人着想,取得当事人的信任、理解和支持;2、让当事人也作换位思考,站在对方当事人的角度去思考分析问题,从而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 拓宽思路,汇聚调解合力。丰城法院深刻地体会到,调解工作如果只是法院一家唱独角戏,难以取得好的效果。只有整合社会资源,汇聚各方力量,方能形成调解合力。一是依靠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化解矛盾。在当前许多案件不仅仅是法律问题更重要的是政治和经济问题,特别是群体性纠纷对社会稳定具有重大影响。对此类纠纷我们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从抓难事、办实事入手,加强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努力化解矛盾。二是发挥法律工作者及代理律师的积极作用。引导其配合法院共同做好当事人的说理息诉工作。当事人的代理人具有熟悉法律当事人信任的优势,通过他们去作当事人的工作往往比法官解释更有效果。三是利用当事人亲属案情知根知底,对当事人有一定影响力等有利条件,主动邀请他们帮助做双方当事人调解工作,采取以案说法和“分别征询,交叉进行” 的调解方法,积极拓展调解的空间,形成了多主体全方位合力调解的新机制。 诉讼调解是人民法院解决民商事矛盾纠纷的重要原则,是人民调解在审判工作中的延伸,在当前社会主义国家法制建设的进程中,法院调解这种解决纠纷的方式将扮演愈来愈重要的角色。围绕党在新时期的新目标及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丰城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把诉讼调解这一项具有优良传统的经验制度,依法赋予其富有时代特色的新内容,使其与时代同步,与时俱进,不断发展,努力使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东方经验”焕发出耀眼的法治光芒,以加大诉讼调解力度为着力点,忠诚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以实际行动为丰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作者单位: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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