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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打架被人告至父母处 "90后"将告状人砍伤
发布时间:2013-11-11 09:54:25
本网讯(黄中州) 广西德保一名“90后”青年因看别人打架并再旁起哄,被被殴打人状告至“90后”青年的父母,遂被其父母批评教育,该男子觉得很不服气,于是将告状者砍伤,该“90后”也受到了法律制裁。近日,广西德保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故意伤害案,判处被告人董肖廷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经查明,2013年3月24日23时许,德保县东凌乡东凌街上五名青年在某杂货店前殴打被害人黄世勇,被告人董肖廷当时在旁观看并起哄,过后黄世勇找到董肖廷的父母,将此事告诉董肖廷父母,董肖廷父母即对董肖廷进行批评教育,董肖廷被父母批评后觉得很不服气,遂用刀将黄世勇砍伤。经法医鉴定,黄世勇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2013年5月15日,被告人董肖廷家属与被害者黄世勇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人董肖廷家属已代为赔偿黄世勇各项费用共计7663.8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董肖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和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并支付相应款项,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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