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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异地难寻找 法官短信沟通促执结
发布时间:2013-11-07 13:37:04
本网讯(韦安龙) 11月5日,广西巴马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与被执行人黄三用短信进行沟通调解,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货款,顺利执结了刘刚申请执行黄三货款纠纷一案。 申请人刘刚与被执行人黄三货款纠纷一案,经广西巴马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判令由黄三向刘刚偿还货款25000元。法院判决书生效后,黄三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上门查找被执行人黄三下落,但都无功而返。此后,经与申请执行人刘刚的朋友进行沟通后,执行法官得知被执行人黄三一直在南宁经营生意,至今从未回家。 11月5日,该院执行法官到南宁执行该案时,已不见黄三踪影。执行法官试着利用手机发短信与黄三联系,黄三回复说正在省外催债。执行法官从黄三的短信交流中获悉:被执行人黄三在广西东兰县有到期债权,债务人是李某。执行法官又用短信告知被执行人黄三可以申请李某履行债务,黄三表示同意。 当天,执行法官根据黄三的申请,从南宁赶往东兰县找到李某,让李某看了短信内容并与被执行人黄三通了电话后,李某对所欠黄三的债务没有异议。经过执行法官的思想动员和法律解释,李某终于同意履行,将被执行人黄三的到期债权25000元交到执行法官的手中。至此,这起纠纷案因执行法官灵活利用短信联络而得以快速执结。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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