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劳波涛) 许仕学因无证驾驶无牌照的摩托车被交通警察依法扣留,为了逃避处罚,竟唆使他人将被扣押的摩托车盗走。田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盗窃罪判处被告许仕学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人民币。
2010年8月19日20时许,许仕学驾驶一辆价值3285元的豪江牌两轮摩托车途经田林县定安镇立新街信义地磅附近时,因无驾驶证驾驶无牌照车辆,被在此处执勤的田林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定安中队民警依法扣留。许仕学心想:“这下倒大霉了,不知道挨罚多少钱了?”于是他对驾驶另一辆摩托车的同行的姚小弟(未成年人)说:“我这里还有一把钥匙,你去帮我把摩托车开来。”姚小弟不敢,他便说:“你是小孩,不要紧的,即使警察抓住也不能把你怎么样。”于是姚小弟趁执勤民警处理另一辆违章车辆不注意时,用钥匙打开许仕学被扣留的摩托车电门锁,骑上摩托车加大油门一溜烟跑了,然后并将该摩托车开至定安镇红砖厂一个工棚处收藏。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许仕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被执法机关依法扣留的财物,数额较大,此种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许仕学无证无牌驾驶摩托车,被公安交警依法扣留该摩托车后,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姚小弟将该摩托车盗走,应当从重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