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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法院:用责任撑起司法服务的“晴天”
作者:杨华卿 发布时间:2013-11-05 09:59:44
“这样的判决说理充分,让我们心服口服,我们愿意履行赔偿义务,感谢法官们连日来为修复我们两家的关系所作出的努力,否则我们相互间还不知道要闹腾到什么时候呢。”一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紧握住广西平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的手激动得连声感谢。
眼前一幕的起因源于近日该院审结的一起因故意伤害而引发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因该案被告人系未成年人,故原告人将刑事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列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判决送达后,该原告人认为其不应当是本案被告人,没有赔偿责任,法院判决不公为由,拒绝履行赔偿义务。为了减少群众诉累,节约司法资源,维护判决严肃性,该院法官决定登门对被告人进行判后回访,了解被告人的真实想法,督促原告人积极主动履行法院判决。11月4日上午,该院刑事审判庭干警驱车来到该被告人家中,认真听取原告人不服判决的理由以及就此所提出的疑问,耐心地从事实、法律以及情理的角度对被告人所提出的疑问一一作出了解答,经过主办法官诚恳的释法说理,最后该原告人终于被法官所表现出来的敬业、负责的态度所折服,表示完全尊重、认可法院判决,愿意主动履行赔偿义务。事后,该当事人竖起大拇指,对办案法官能够转变作风,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主动减轻百姓诉累的行为感到满意,对法院采取更加人性化的办案方式为其提供的便利司法服务表示感谢,遂出现先前一幕。
连日来,该院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中,要求全体干警认真按照中央与最高院部署,切实将改变“四风”问题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刻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为契机,努力践行“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的工作主题,充分体现司法人民性的要求,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呼声放在司法工作的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将案结事了、化解矛盾、减轻百姓诉累、节约司法资源当做司法活动的终极目标。
为了进一步畅通民意表达渠道,了解群众根本诉求,今年以来,该院通过组织召开群众评议座谈会、设置院长接待日、法院开放日等方式,与群众保持血肉联系,近距离感受农村的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积极回应群众合理诉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同感;通过巡回法庭、判后回访、判后答疑等人性化办案方式,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讼疑惑,减轻群众诉讼负担,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此外,该院针对人民群众比较关心,影响群众日常生活、社会反映比较强烈的件案件建立了“快立、快审、快结”工作机制,明确了案件适用的范围、标准和程序,并将这一工作方式程序化、制度化、常态化,公正、高效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减轻了人民群众诉累,营造了地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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