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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雷锋精神为大局服务 怀“四常之心”为人民司法
作者: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院长 孙养统   发布时间:2012-05-15 11:18:47


    2012年是雷锋同志逝世50周年,跨越50年的时空,雷锋精神历久弥新,越发凸显出时代的特色。周总理曾把雷锋精神全面而精辟地概括为“憎爱分明的阶级立场、言行一致的革命精神、公而忘私的共产主义风格、奋不顾身的无产阶级斗志”。 江泽民同志也曾中肯地提出:“雷锋精神的实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了人民的事业无私奉献”。不同时代赋予了“雷锋精神”不同的含义,中央提出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这是对雷锋精神的崭新阐释,是一针强兴剂,更坚定不移地促进和推动着雷锋精神在法院工作中的实践。而如何将雷锋精神融入到法院工作中,以更好地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践行司法为民,人民法院任重而道远。

    一、忠诚:常思从政之德——以服务全区大局为己任,全力保障全区和谐稳定

    雷锋毫无自私自利之心,在他看来,“个人和集体的关系,正像细胞和人的整个身体关系一样。当人的身体受到损害的时候,身上的细胞不可避免也要受到损害。同样的,我们每个人的幸福也依赖于祖国的繁荣,如果损害了祖国的利益,我们每个人就得不到幸福!”随着社会不断发展,政法系统倡导的主旋律与雷锋精神内涵基本相适应,那就是忠诚。法院作为政法系统的成员单位,其干警必须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这是政法干警的政治本色,更是人民法官的职业信仰。法院工作也必须紧紧围绕社会大局,坚持做到审判不忘发展,执行不忘稳定,调解不忘公正。

   (一)强化能动司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做到区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部署到哪里,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在哪里,司法服务就延伸到哪里。对人民群众痛恨的暴力、黑恶势力、食品安全、职务犯罪等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案件,我们就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对人民群众关心的劳动争议、社保、土地承包、婚姻家庭等民生案件,要依法有效应对,妥善处理。主动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园区”等活动,制定了《院领导定向联系“五大园区”工作办法》,建立了院领导“一对一”联系服务机制,保持常态沟通,为园区企业的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切实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健全多元机制,促进矛盾纠纷化解。2007年胡锦涛总书记在与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时明确指出:“政法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是解决矛盾纠纷、协调利益关系的工作,只有以化解矛盾为主线,……才能担负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任”。而司法存在有限性,很多问题非司法“一元”所能单独解决的,更不是惯常所言的乃解决一切社会矛盾的最后一道防线。健全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相衔接的“三调联动”机制,可以有效解决法院在调解工作中单打独斗的被动局面。通过“三调”互动方式,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以提高多元化调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促进矛盾化解,维护社会稳定。

   (三)注重职能延伸,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在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公平正义的过程中,积极调处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全面融入社会管理和创新体系。以执法办案为立足点,以能动司法为切入点,以司法为民为着力点,对在工作中发现的党委政府关注的征地拆迁、企业改制、涉诉信访等社会管理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对在审理案件中反映出的有关单位和企业在制度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瑕疵,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帮助其改进工作,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二、为民:常念百姓之苦——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全力落实司法为民举措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雷锋精神可贵之处在于他不以善小而不为,不因恶小而为之,时刻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这种难能可贵的“钉子”精神,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法院工作要始终把人民群众是否认可、是否满意作为风向标和导向,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培育爱民亲民情感,把人民的新期待、新要求作为我们改进工作的不竭动力,以全心全意的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一)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打造“一体化”服务平台。“窗口”建设要突出“便民、效率、公正”三大理念。通过建立“每日庭长接待”和“每周院长接待”制度,深化诉前调解、拓展诉讼服务、优化判后答疑以及构建判后调解等工作,切实加强窗口建设。“不以规矩,不成方圆”,窗口建设要借鉴学习先进法院推行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参与构建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借鉴学习服务行业的服务理念、举措和信息化管理手段,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以“一体化”建设为重点,完善“诉讼服务、纠纷分流、矛盾化解”三大功能,使窗口真正成为对外服务群众、对内服务审判的综合性服务平台。

   (二)深入推行“一线”工作法,贴近基层、服务基层。近年来,随着便民诉讼联络站、巡回审判、民生法庭等一系列便民工作的开展,方便了当事人诉讼,从时间、空间上拉近当事人与法官的距离,争取了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同时通过巡回审判,突出司法审判的示范功能,起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深入推行“一线”工作法,让法院工作走进基层,落实在基层,可以对辖区调解组织工作有效指导,提高人民调解员、诉讼联络员的工作能力,发挥各巡回审判站、便民诉讼联络点的功能,强化巡回审判机制的落实与完善,延伸人民法庭的服务范围,突出法庭工作机制的自身特点,贴近基层、贴近农村、贴近群众,更好地服务基层。

   (三)加大司法救助的力度,彰显司法为民的温度。

    以“转变作风、司法为民、服务群众”为抓手,充分利用节假日搞好法制宣传咨询活动,进一步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针对农民工、老人、妇女儿童、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加大民生案件和“清积”案件的执行力度,采取定期督查通报的形式,进一步提高案件的执行透明度、公信度,提升案件的执行率和兑现率,依法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拓宽民生案件绿色通道,使群众在立案到执行的各个环节,都感受到便捷,享受到温暖,真正做到群众满意。

    三、公正:常存浩然之气——以提升审判质效为抓手,全力助推司法公正公平

   “人为什么活着,人应该怎样活着?”雷锋以实际行动、以细微小节一直坚守着“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人生价值观,这从某种程度上客观地反映了雷锋公平公正的道德品质。公正公平是一个社会正义的象征,是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一种期待。培根说过,“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危害大于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而忽视了法律,只是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判决,却是毁坏法律,是污染了水源。”然而随着某些领域、某些人道德的缺失,在办案时不作为、乱作为,特别是司法腐败更是让司法公信力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质疑,使公平正义这最后一道防线受到践踏,强化司法公信力变得迫在眉睫,以真正实现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

   (一)提升审判质效是维系公平正义的根本要求。审判质效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线,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理清职责,细化标准,严密程序,建立符合审判规律、科学规范的审判管理体系,实现对各审判环节的动态管理与控制,规范审判行为,合理配置资源,保证审判质量,提高审判效果。大力加强审判质效管理,就是要全面提升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从司法行为层面把公平正义落到实处,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以公正高效办案赢得人民群众的满意,从而提升法院公信力,促进法院全面发展。

   (二)优化审判流程是维系公平正义的坚实基础。司法公正要看得见、摸得着、可感知,审判流程管理无疑是最重要的环节。“没有公开则无所谓正义”,优化审判流程应该不只是深化审判流程信息化管理,对案件全程监管,杜绝超审限以及对立案审查、财产保全、文书送达等审判流程的规范性监督,还应该对涉诉信访、申诉、发回改判等案件重点评查,对违法审判和瑕疵案件实行责任倒查,做到审判流程管理与审判质量监督相结合,以促进程序公开,实现司法公正。

   (三)树立精品意识是维系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要深刻领会钱锋院长提出的“司法是良心活,没有好的人品,一定干不好”、“人品操守是法官第一位的素质”等重要论断,不断在办铁案、办精品案、办人民满意案上下功夫,独任不放任,合议不合谋,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够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始终坚持“法官良知是最好的法律,法官人品决定司法产品”的理念以及审判理念为民、审判程序便民、审判结果护民的“三民理念”。通过教育培训、业务竞赛、绩效考核、审务督查等形式,不断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诉讼调解、裁判说理的能力,真正做到能动司法、智慧司法、公正司法。  

    四、廉洁:常怀律己之心——以“三个至上”为指导,全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雷锋同志帮助别人从不计回报,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始终做到锐意进取、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两袖清风,从不索取”的高贵品质在雷锋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在新时期特别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滋长,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时有发生,弘扬“不要群众一针一线”的雷锋精神,提升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尤显重要。北宋政治家王安石说过:“贪人廉,淫人洁,佞人直,非终然也”,政法系统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加强队伍的教育管理,是为法院的科学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坚持以身作则,注重表率作用。“群燕高飞头燕领”,领导班子建设在整个队伍建设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古人云:“轻财,足以聚人;律己,足以服人;量宽,足以得人;身先,足以率人”。所以必须加强法院班子自身建设,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切实发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主体作用,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带动各庭室政治理论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把党组班子建设成为“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队伍建设好”的领导核心,使班子成员都能自觉做到身正、身硬、身净,成为实现“示范重庆、知名全国”目标的急先锋和带头人。

   (二)营造学习氛围,纯洁队伍思想。“君子慎始,差之毫厘,谬之千里”,法官最大的羞愧在于因不廉而不能成其法官,只有秉持公正之心才能有廉洁的境界,也只有廉洁境界的法官才会公正司法。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就要让干警从思想上真正领会雷锋精神无私奉献、爱岗敬业、爱国爱民的精髓,借助求索读书会这一平台,倡导干警“日读一小时,月读一本书”,以三个至上为指导,紧紧围绕“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以及“为谁执法、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时代主题,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作为自己的生命与追求,防微杜渐,一尘不染,真正做到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使命。

   (三)创新监督机制,规范队伍行为。一位哲人说过,“失去监督的权力就仿佛是脱缰的野马”。要真正做到司法公正,就必须牢固树立“监督就是理解,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建立包括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老工人、乡镇(街道)人大主席(主任)等各方面代表的50名特邀监督员队伍,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天下大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因此要对制度的落实情况、执行情况跟踪督查,特别是对司法不廉举报案件要做到有报必查,敢于碰硬,敢于亮剑,绝不手软。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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