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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未遂炸拖拉机泄愤 男子二罪领刑3年半
发布时间:2013-10-28 10:31:10


    本网讯(莫崇耀 黄美干)  广西南丹一男子跟着朋友去追杀仇家,在仇家侥幸逃脱后,为泄愤又用炸药、雷管等物品炸仇家的拖拉机,最终被法院数罪并罚。近日,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案,依法认定被告人单德奎犯故意杀人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刘某、吴某因偷砍山口林场的杉木,被山口林场长湾站护林员韦某批评,而怀恨在心。1993年5月13日,被告人单德奎和刘某、吴某帮南丹县城关镇挽白村拉力屯的单某家扛木头,在吃饭时遇见山口林场长湾站护林员韦某。后刘某提出今晚要找机会打韦某,吴某和单德奎表示赞同,当晚7时许,刘某、吴某和单德奎经准备后,窜至拉力屯至长湾站的路上等候,当韦某走至该路的坳口时,刘某、吴某、单德奎便故意去与韦某同行。当行至该路段的宝上田木桥时,刘某在桥中间拦住韦某,吴某在后面持石头朝韦某的头部击去,致使韦某倒下木桥。吴某和单德奎继续用石头砸向桥下的韦某,企图将韦某砸死灭口。韦某意识到这三人要将自己杀死灭口时,便拼命逃走。刘某、吴某、单德奎即下桥追赶,由于天黑没有追上。韦某被打伤后,经医院诊断头部有一4×6cm开放性伤口,深达骨质,左膝关节有4×6cm皮下瘀血。当日晚上刘某、吴某和单德奎因没有追上韦某,又窜至林站附近的坟地守候韦某,并商量用炸药炸韦某的拖拉机。随后,单德奎回家拿来炸药、雷管和导火线,由刘某安装炸药,单德奎点火,吴某放哨。点燃导火线后,三人逃离现场。由于炸药安装不当,仅雷管爆炸,将水箱炸烂。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单德奎及其同伙主观上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杀人的行为,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故意杀人罪。另外,被告人单德奎及其同伙为达到毁坏他人财物的目的,使用爆炸物炸毁他人财物,手段恶劣,情节严重,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毁坏财物罪。在故意杀人的犯罪中由于被告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单德奎受刘某之邀而参与犯罪,在故意杀人的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从轻或减轻处罚;在毁坏财物的共同犯罪中,提供炸药,积极参与,是主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单德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亲属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谅解,对被告人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单德奎犯故意杀人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应数罪并罚。综合全案事实、情节后,对被告人单德奎予以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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