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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见钟情姐弟恋修成正果 婚后争吵诉离遭驳
发布时间:2013-10-25 14:05:17


    本网讯(龙蓉蓉)  一女子与小其4岁男友恋爱5年后,双方顶住了外界压力登记结婚,以为终于盼到大团圆结局,不料两人却在婚后争吵不断,女子一气之下向法院起诉离婚。近日,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离婚案件,依法判决不准许双方离婚。

    家住广西宾阳县武陵镇杨山村的吕圆圆,出生于1983年10月19日,2004年机缘巧合下与小其4岁的家住南丹县罗富乡纳老村的覃杰相识,双方一见钟情并于2005年年初开始同居生活。这段相差4岁的姐弟恋起初并不被双方家长看好,再加上地域差异,所有的亲朋好友对此都持反对意见,但两人情比金坚,坚决不受世俗观念束缚。两人在2005年12月2日生育女儿后,于2009年8月20日到民政局补办了结婚登记。看到两人冲破重重阻碍依然能坚守在一起,大家都由原来的不看好转为了祝福,但是结果却又在一次事与愿违,结婚后双方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不休,原告甚至在吵架后负气回娘家居住,并向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经过5年的同居生活理性选择才登记结婚的,双方更是一起经历了9年的酸甜苦辣,夫妻感情深厚,虽然因家庭矛盾发生争执,但是只要双方互相体谅,尚有和好可能,原告起诉离婚证据不足,不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遂依法判决不准许双方离婚。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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