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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连生二女丈夫怕断香火诉离未获准
发布时间:2013-10-22 09:15:31


    本网讯(罗彩萍)  妻子连生了两个女儿,丈夫害怕断了香火诉到法院要求离婚。10月21日,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判决驳回黄启明的离婚诉讼请求。

    2009年黄启明和宋玉妹打工时相识,并在认识三个月后到民政局登记结婚,2010年宋玉妹生了一个女儿,黄启明满心欢喜,他心里盘算着应该先得个女儿再生个儿子就刚好是个“好”字。2011年5月,宋玉妹又生了一个女儿,这次黄启明就有些不高兴,自己是家里的独子,没有一个男孩那岂不是要断了自家香火,于是他开始变得性情暴躁,动不动就和宋玉妹吵架,甚至吵架,并以此为理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在庭审过程中,宋玉妹辩称,俩人其实感情很好,就是黄启明过不了“香火”这一关所以才会和她吵架。

    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双方应当互相宽容、彼此尊重地处理好家庭内部矛盾。俩人是在自由认识的基础上经过相互了解后才自愿组成家庭的,结婚后夫妻感情较为融洽,已生育有两个可爱的女儿,偶有争吵、打架现象并不足以导致夫妻感情的破裂,只要双方能够在今后的生活当中加强沟通、彼此宽容,矛盾就会得到化解。综合案件情节,依照法律规定,驳回黄启明离婚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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