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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男酒壮色胆入室强奸 五年后落网被诉
发布时间:2013-10-24 10:55:50


    本网讯(韦建明 谭金玉)  一外地男子到广西南丹县打工,工作之余闲暇无聊四处游逛,见一女子独处房中便兽性大发入室强奸。事隔五年男子终难逃法网被捕。10月18日,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该起被告人谢玉辉强奸一案。

    2008年7月7日1时许,被告人谢玉辉酒后到南丹县大厂镇黑水沟大地窿口附近闲逛,发现罗某某独自一人在宿舍房间内,于是产生强奸罗某某的想法。谢玉辉走进罗某某的房间后,对罗某某进行强奸。强奸得逞后,谢玉辉逃离现场。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谢玉辉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法院依法判处。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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