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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因纠缠婚外情人被情人老公砍死
发布时间:2013-10-18 09:44:30


    本网讯(何著文 莫秋灵)  一男子与情人分手后,仍纠缠对方,后被其老公砍伤致死。2013年10月15日,广西钟山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龙昌怡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被告人龙昌怡的妻子谢某与被害人陶某原系情人关系,后二人分手。2013年1月22日19时许,被告人龙昌怡驾驶摩托车搭着谢某行驶至钟山县某医院门口地段时,被陶某驾驶的摩托车从后面撞击,导致谢某和被告人龙昌怡连人带车摔倒在地,接着陶某用脚踢打被告人,后被谢某拉开。随后,陶某到某医院的围墙边拿了一块与水泥相连的砖头欲朝龙昌怡身上砸去,被谢某抱住并将其拉进某医院门口内。后被告人龙昌怡从自己的摩托车车桶内取出一把单刃尖刀跑进某医院大门口,陶某见状拿起一块铁制牌架砸向龙昌怡,二人并扭打在一起。在打斗过程中,被告人龙昌怡用刀朝陶某的身体捅了数刀,见陶某倒地后,龙昌怡即持刀逃离现场。随后陶某被送往钟山县某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经钟山县公安局法医鉴定:陶某左肋部被锐器刺伤致左侧血气胸、胃部贯通伤,引起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案发后,被告人家属赔偿了被害人家属部分经济损失7800元。

    钟山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龙昌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到被害人在本案中存在严重过错,且案发后,被告人家属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部分经济损失,且当庭认罪等情节,并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等,遂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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