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黄朝实 黄翠敏) 夫妻吵架妻子外出打工一走了之,夫妻感情在长达十余年的分离中越来越淡。近日,广西隆林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离婚纠纷,原告杨小梅和被告许兵协议离婚,共同财产一幢2层小楼归被告许兵所有。
许兵是隆林县人,1983年6月经人介绍与田林县的杨小梅相识并恋爱,同年农历11月21日按农村习俗举办了婚礼,按农村习俗许兵属于招亲,于是他的户口也随着自己的婚姻落户到了妻子老家。婚后,两人生育了一子一女,现均已成年并独立生活。外人看来,这本应是幸福的一家四口,可事实却并非如此。婚后不久,夫妻俩就因性格不合,经常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2002年11月,双方为儿子读书的事再次发生激烈争吵,杨小梅便离开家独自一人去外地打工。2011年5月,杨小梅回家与丈夫共同生活一日后又继续外出至今。长期的分居生活,夫妻俩已经谈不上什么感情了,杨小梅遂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后,法官考虑到两人在一起已经三十年,并且子女都已经成年了,希望他们能重归于好。但杨小梅离婚态度非常坚决不愿和好,许兵出于自己是招亲,对妻子仍有眷念不愿离婚。但二人却不得不面对长期分居,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事实。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与劝说,最终杨小梅放弃了共同财产,两人协议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