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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义气”惹上祸 年纪轻轻“二进宫”
发布时间:2013-10-16 09:22:28
本网讯(潘卫平) 家住万载县猛辉村的张晓,只有小学文化,2009年曾故意伤害他人被刑事拘留,取保候审出来后,不思悔改,在2011年朋友叫上他去教训某人,为了兄弟义气,张晓一口答应并将受害人王勇砍伤。近日,万载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判决被告人张晓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李勇(另案处理)为解决与受害人王勇之间的个人恩怨,于2011年10月12日下午,伙同被告人张晓等人,乘坐一辆黑色轿车去寻找受害人王勇。当他们来到万载县康乐街道兴联村郭泉年房屋旁边时,看见受害人王勇停放的奇瑞牌轿车,于是他们各持一把柴刀进屋寻找。受害人王勇见状,从屋里往外跑。被告人张晓等人追至屋外将受害人王勇砍伤,随后他们乘车逃离现场。经鉴定,受害人王勇的损伤程度为重伤甲级。 另查明,被告人张晓已赔偿了受害人王勇的医疗费损失,取得了受害人王勇的谅解。庭审中,被告人张晓自愿认罪。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晓伙同他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甲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张晓赔偿了受害人部分损失,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并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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