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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称借款为“六合彩”赌资拒还终败诉
发布时间:2013-10-16 10:46:44


    本网讯(龙蓉蓉 韦晓静)  近日,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被告坚称其所欠借款实为原、被告双方合伙购买六合彩的赌资且已还清为由而拒绝还钱,最终法官认定其抗辩不能成立而判其败诉。

  原告韦帅诉称,2005年6月5日被告覃俊军因缺乏资金向原告借款人民币4420元,并于当日向原告出具了一张欠条,内容为“今欠韦帅现金4420元”。之后原告向被告多次催款,被告均以没有钱为由拒绝还款,无奈之下,其不得不向法院起诉。其在举证期间向法院提供证据“欠条”原件一张。

  被告答辩称,其本人并未向原告借款,原告所提交的是“欠条”而不是“借条”,该欠条是双方当时合伙购买六合彩并经结算后形成的,被告已经全部还清该款;另外其认为原告的主张已经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请求法院驳回其诉求。法官多次要求被告对其“欠款”为六合彩赌资并已经还清的说法举证,其均未能提供证据证明。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原告提供的欠条及欠条所约定的内容,无论是“欠”还是“借”,都是债务,原、被告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依法成立;双方在欠条中并未约定还款时间,根据合同法第206条的规定,原告的起诉并没有超过诉讼时效;而被告抗辩称该借款为购买六合彩并经结算形成的、其已经全部还清的说法未能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予以佐证,故对其辩解不予采信。综上,法院依法判决由被告偿还原告欠款人民币4420元。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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