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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大王”遭遇“兄弟老赖” 法官出马欠款到账
发布时间:2013-08-01 10:33:36
本网讯(黄夕彬) 39岁的王成在广西田阳县巴别乡巴别街经营饲料买卖近15年,因为物美价廉服务周到深得乡亲们的青睐和光顾,不到几年就赚了第一桶金,率先在街上起了漂亮小洋楼,开起了桑塔纳,成为远近闻名的“饲料大王”。但是近几年来,两位“养鸡兄弟”让这位“饲料大王”束手无策。 原来,早在2009年,王国元、王国兴两兄弟在巴别乡大录村办起了养鸡场,从那时起,便多次向王成赊账购买饲料。看着王国元、王国兴养鸡场里一批接着一批出栏的鸡仔,王成感觉自己遇到了长期的大客户,饲料销售渠道将不断拓宽,不免心中暗喜。可惜一切都是空欢喜。虽然养鸡兄弟出栏了上千只鸡仔,但是并没有还饲料欠款的打算,期间王成虽然也向王国元、王国兴追讨过饲料欠款,但是两兄弟都以各种理由推拖。为了维护客户关系,王成还是一再同意赊账,截至2012年农历8月29日,两兄弟共欠饲料款已达50323元。王成多次追讨欠款,但是养鸡兄弟置若罔闻。不得已,王成于2013年6月22日将养鸡的“兄弟老赖”告上法庭,请求王国元、王国兴两被告偿还饲料款50323元及逾期利息13618元,合计63941元。 法院立案受理后,经办法官亲临兄弟俩的养鸡场送达应诉材料并深入了解情况。经调查后得知,两年前的一场瘟疫让兄弟俩的几千只鸡毁于一旦,兄弟俩两年辛勤却血本无归。虽然这两年养鸡产业回暖又开始赚钱,但是为了扩展产业,需要资金注入,目前尚不能偿还全额欠款。法官根据实际情况疏通原、被告双方,以情说理,让双方本着互惠原则,互利互让,共同发展,妥善处理欠款问题。2013年7月12日,双方同意调解并提出有效的调解方案,两被告同意分3期向原告支付欠款及利息共63941元,于调解当日向原告还款30000元,待第一批鸡出栏后,于2013年10月12日还款20000元,于2014年2月12日还清余款13941元。 至此,经法官出马,“兄弟老赖”伏法,多年烂账终于复活,看着饲料欠款逐次到账,“饲料大王”也终于笑逐颜开。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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