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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不赡养80岁老父 法官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13-10-16 09:21:10


    本网讯(屈克勇)  10月13日,这一天是“重阳节”,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瓦岗法庭的法官张东丰放弃休息时间,主动进入涉老案件当事人王生家中,利用当事人尊老、爱老的节日情结,做其儿子的思想工作,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

  生活在汤阴县伏道镇的王生,今年已80岁,因早年家境贫寒,生活不易,加之生活中的一些细节问题未能妥善处理,导致其与儿子王三的关系一直处于僵化状态。前些年因自己身体还行,王生的日子倒也过得清闲。但在一次意外车祸中,王生的腿被撞伤,虽经医院治疗,但还是落下了残疾,不能再参加农业劳动,生活也因此变得十分困难。王生找到儿子王三要求其尽赡养义务,并支付医疗费6000余元。可儿子王三不仅不同意承担赡养义务,而且还不同意承担医疗费。经村委会干部多次调解,王三以老人前些年对自己不好、未照看小孩、责任田未分割、王生还有存款等理由多方推托。无奈的王生只好将王三起诉到法庭,要求王三履行赡养义务并给付医疗费。王三接到法院的开庭传票后,认为王生给其丢了颜面,扬言就是法院判了也不赡养。

  为不使矛盾进一步扩大,瓦岗法庭受案后,安排具有多年教育和基层工作经历的张东丰法官负责调解。张法官主动找到王三,告知了老人的要求,王三称老人王生自己有多年积蓄不用,偏偏向自己所要医疗费,自己难以接受。为了让王生能安度晚年,张法官先后五次上门做王三及其妻子的思想工作,同时告诉老人王生应合情合理地处理自己的储蓄问题,并数次将欲滞留法庭过夜的王生送回家中,让他安心等待案件结果。为进一步促成案件调解,张法官在重阳节这一天,主动放弃了休息时间,再次找到王三释法明理,希望其能够接受法庭的调解意见。看到法官在节假日为自己的事情跑来跑去,王三终被感动,同意与老人王生达成调解协议,即同意赡养王生,并将其以前已经花费的医疗费5700元一次性给付王生,以后医疗费以医疗机构的收据为准。协议达成后,儿子王三将老人搀走,父子当面言和。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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