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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迪车速过快撞飞摩托 保险公司赔付29万元
发布时间:2013-10-14 14:06:21


    本网讯(朱德明)  近年来,随着道路交通环境的不断改善,道路交通事故也进入了高速频发期,于是,防护设施特别薄弱的二轮摩托车更容易淹没于滚滚车流。近日,镇雄法院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奥迪车由于车速过快,撞飞两轮摩托车,导致摩托车驾驶员七级伤残,幸亏奥迪车缴纳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责任险,历时两年多,双方当事人终于在法官的主持下,摈弃前嫌,互谅互让,达成赔偿协议。

    2011年1月12日,被告何经中的驾驶员张剑驾驶何经中所有的晋A7Q797号“奥迪”牌小型越野车从镇雄县城驶往中屯乡途中,在镇雄县乌峰镇高山村太阳丫口处与原告成信敏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致成信敏受伤住院治疗。何经中所有的晋A7Q797号“奥迪”牌小型越野车在被告并州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保险限额为50万元的商业第三责任险。原告成信敏住院治疗期间被告何经中为其垫付了医疗等费100028.00元,成信敏的伤经鉴定为七级伤残。

    审理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原告成信敏、何经中、并州保险公司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并州支公司赔付原告成信敏医疗、护理、误工、住院伙食补助、营养、伤残、后期治疗、被扶养人生活、鉴定、交通等各项损失共计240000.00元。二、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并州支公司支付被告何经中垫付款50000.00元。三、原告成信敏偿还被告何经中垫付款20000.00元。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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