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法官巧用两张相同身份证促“老赖”主动还钱
发布时间:2013-10-14 10:34:17


    本网讯(梁杏柳 罗彩萍)  向农村信用合作社借款到期后不但不还款还玩起了失踪。10月12日,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用居民身份查询银行存款后,由案外人找出真正的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潘丽琼主动还清本息共计26395.98元。

    2011年3月20日,潘丽琼向武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20000元,合同约定2012年3月19日还清本息,月利率为5.475‰,合同期满后,潘丽琼不但不还款还玩起了失踪。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潘丽琼归还武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20000元,利息6395.98元,但是潘丽琼对判决结果视而不见,无奈,武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至法院要求强制执行。

    承接案件后,主办法官首先查询潘丽琼的身份证明,发现有两个身份证号码一致的潘丽琼,而且都是在同一个乡镇,这使得主办法官心存怀疑,便用身份证号码到银行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发现有存款30210元。随后,主办法官来到潘丽琼的家门前张贴了如不履行法院将强制扣划存款的通知。

    10月12日,两个自称潘丽琼的人主动找到法院,并称两人是亲戚关系,有银行存款的潘丽琼并不是本案的被执行人,在亲戚的劝说下被执行人潘丽琼主动把欠武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本息共计26395.98元交至法院。



责任编辑: 陈文贞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