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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以借款相要挟逼婚 女子一怒告“赖男”
发布时间:2013-08-01 11:07:21
本网讯(徐建国) 男子恋爱时向女友借款数万,分手后见结婚无望遂赖账不还。7月31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告陈雪林当庭交付给原告孙小琳2.7万元。 2011年9月份孙小琳与陈雪林经人介绍认识并同居生活。期间,陈雪林以做生意为由分两次向孙小琳借款2.7万元。2012年12月,孙小琳提出分手并离开陈雪林。此后,孙小琳多次向陈雪林催讨欠款,但陈雪林觉得被孙小琳甩了很没面子,便以还钱相要挟逼孙小琳成婚。孙小琳见陈雪林赖账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2.7万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被告存有恋爱不成很丢脸的错误想法,故意赌气不还钱。为此,积极着手做被告的思想工作,教育被告恋爱和借款是两回事。男女恋爱不成很正常,这不丢脸,不做夫妻可以做朋友。借款不还就是法律意识淡薄的表现,不能将借款和恋爱捆绑在一起,借款不还反而是丢脸的老赖行为。最终,被告陈雪林转变了思想,认识了错误。双方达成调解,被告陈雪林当庭一次性偿还原告孙小琳2.7万元借款。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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