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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汉仍花心 萌发“第二春”三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3-10-14 09:32:50
本网讯(刘厚起) 老汉已年过花甲,本应是逗孙引乐、尽享天伦的年纪,却因自己花心出轨,先后三次起诉离婚,闹得家庭沸沸扬扬。近日,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婚纠纷,判决准许双方离婚。 老汉曾令兴今年已经六十一岁,五年前与另一名中年丧偶女子相遇并相熟,几十年平淡的生活让老汉萌发了“第二春”,疯狂爱上了这个女子。曾令兴起初还对家庭有所隐瞒,后来被妻子和儿子发现后,干脆和妻子龙秋娥闹起了离婚。无论妻子、儿子及亲戚怎么苦劝都未能改变其离婚的决心。两年前,因协商离婚不成,老汉诉至法院,希望法院判决离婚。因考虑到曾令兴和龙秋娥几十年夫妻感情较深厚,以及整个家庭的完整性和曾令兴在当地个人声誉等方面的因素,在曾令兴前两次起诉离婚时法院均驳回了其诉讼请求,不料曾令兴离婚态度坚决,第三次又起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认为曾令兴和龙秋娥多年感情不和并分居,感情确已破裂,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情形。但由于曾令兴当庭承认其存在出轨行为,双方感情破裂系其过错引起,其应对龙秋娥进行赔偿。经调解无效后,综合当地经济生活水平及曾令兴的支付能力,法院判决准许双方离婚,曾令兴赔偿龙秋娥15000元。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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