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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外打工无音讯 妻子苦等六年诉离婚获准
发布时间:2013-10-12 09:11:44


    本网讯(通讯员 梁绍山)  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丈夫负气外出打工六年之久杳无音信,原告在苦苦等待六年之后,无奈向法院起诉离婚。10月10日,广西隆林县人民法院依法缺席判决准许原告林乜兰与被告黄乐乐离婚。

    2004年,原告林乜兰与被告黄乐乐自由恋爱。2005年6月27日,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2005年8月份生育一男孩。2007年因被告黄乐乐所在单位效益不好,黄乐乐下岗。下岗后,夫妻经常为家庭琐事吵架。2007年7月份,夫妻双方又吵了起来,被告一气之下,不顾妻子林乜兰及家人的劝阻,只身前往广东打工。不料,黄乐乐自从外出打工后便杳无音讯。林乜兰在已无法挽回名存实亡的夫妻关系情况下,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决解除与黄乐乐的婚姻关系。

    鉴于被告黄乐乐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法院依法发出公告后,缺席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黄乐乐因家庭琐事与原告发生矛盾,并自2007年7月份外出打工,杳无音讯,不履行夫妻义务。可认定原、被告之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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