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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见财起意盗刷结伴打工老乡银行卡获刑
发布时间:2013-09-29 11:41:06


    本网讯(廖涛 熊小辉)  和老乡一起到工地打工,后将老乡银行卡盗走,并利用偶然得知的密码分两次将卡内现金取走。2013年8月30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此案,以被告人齐飞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3年2月,被告人齐飞和同村人郭平一起到南昌市一工地打工,并共同居住在该工地宿舍。同年4月30日,被告人齐飞盗走被害人郭平放在宿舍内密码箱里的银行卡和身份证,并利用之前偶然得知的密码在银行取走7000元。同年5月22日,被告人齐飞以相同方法从银行取走3400元。

  2013年6月14日,公安部门民警在齐飞老家的一村民家中将被告人齐飞抓获归案。案发后,被告人齐飞家属已赔偿被害人郭平10400元,郭平请求司法机关对齐飞从轻处罚。

  另查明,被告人齐飞曾于1996年10月23日因犯抢劫罪、敲诈勒索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齐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信用卡并使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齐飞曾有犯罪前科,本院酌情从重处罚,其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案发后已退回赃款,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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