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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防卫过当出命案 自首赔偿获缓刑
发布时间:2013-09-24 11:53:49


    本网讯(莫崇耀 黄美干)  广西南丹县的叶加贵被他人酒后追打至家中,为制止不法侵害行为而拿起桌上的水果刀自卫,但因防卫过当而闹出命案,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并积极赔偿,得到了缓刑处理。近日,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该起故意伤害案,依法认定被告人叶加贵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被告人叶加贵于2012年6月上旬的一天下午,在南丹县城关镇河东路二巷路口与人打牌,莫国相到牌摊看打牌时,讲叶加贵打牌差而与叶加贵发生口角,后被人劝开。莫国相于第三天中午到河东路二巷路口牌摊遇见叶加贵,便上去想要打叶加贵,后被人劝开。6月23日22时许,莫国相与韦绍阳从韦绍阳一朋友家喝酒后走到河东路二巷路口牌摊时,见到叶加贵在打牌,莫国相以要叶加贵请吃夜宵赔罪为由上去扯住叶加贵的衣领,叶加贵被莫国相拉扯上衣后,站起来想往自家走,躲避莫国相、韦绍阳的纠缠,莫国相见状,恼怒朝叶加贵头部打了一拳,叶加贵随后用手阻挡莫国相并抓住莫国相的手,韦绍阳见伏便上前帮莫国相一起殴打叶加贵。叶加贵边挡边往家中退后以逃避被殴打,莫国相、韦绍阳边追边继续殴打叶加贵。叶加贵退至自家大门后转身跑进大厅内,莫国相、韦绍阳见叶加贵跑进家后,先后追进叶加贵家中继续追打叶加贵。叶加贵的妹妹叶珠妹当时在大厅沙发看电视,见到莫国相、韦绍阳追打叶加贵后起身拦住跑在莫国相身后的韦绍阳,阻止其追打叶加贵。叶加贵在被莫国相、韦绍阳追打的情况下,看见自家大厅桌子上有1把水果刀,便拿起该水果刀朝正在追打其的莫国相捅去,捅中莫国相背部,莫国相被捅中后跑出叶加贵家门。同时,韦绍阳挣脱叶珠妹阻拦朝叶加贵冲去想用手推倒叶加贵,叶加贵见到韦绍阳冲过来后,举刀朝韦绍阳捅去,捅中韦绍阳右前胸一刀。韦绍阳被捅中后跑出叶加贵家门。莫国相、韦绍阳被捅伤后,叶加贵的妹夫打电话报警并通知医院将两人送往医院抢救。叶加贵在家中等候警察前来处理,后韦绍阳经抢救无效死亡。

  南丹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叶加贵在其本人权利遭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而采取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属正当防卫行为,但其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致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考虑到叶加贵防卫过当,依法应减轻或免除处罚;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亲属赔偿死者家属和伤者的经济损失,得到死者家属和伤者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全案事实、证据、情节后,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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