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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疏于管教终致儿子酿大祸伤人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3-09-22 09:45:29
本网讯(李舒峰) 花季少年,本因在学校接受教育,陈锐却因为父母常年在外打工,疏于管教,早在读初二时便辍学进入社会了。所谓冲动是魔鬼,2013年年初,陈锐与人在KTV发生口角,气愤之下竟持刀将对方捅伤。近日,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件,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陈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2013年2月15日晚上,受害人张宇与张健等四人在酒店用餐后,在KTV门口等电梯,在等电梯的间隙,张宇拿起手机打电话,因被告人陈锐与一个朋友正在KTV门口前台扎气球玩影响了其听电话,张宇骂了他们,双方遂发生口角,随后双方发生打斗,被告人陈锐一气之下拿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将张宇捅伤。经鉴定,受害人张宇损伤程度为重伤乙级。案发后,被告人陈锐在姐姐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 审理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人陈锐初中二年级后便辍学在家,过早走上社会,其父母在外务工,疏于管教。庭审中,被告人陈锐自愿认罪,被告人陈锐的父母也意识到了自己的疏于管教害了孩子,表示以后会加强管教。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乙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陈锐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依法应当减轻处罚,案发后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被害人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也负有一定责任,酌情对被告人陈锐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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